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涉嫌盗取财物总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区间内,将视为
犯罪行为构成
盗窃罪,而跨过此界限的案件,还需结合各地关于
刑事立案审批的确切准则进行判断。请留意的是,由于区位因素影响,
盗窃案件的
刑事立案标准亦会有所变动。除
盗窃金额外,数额也是评估
犯罪程度的重要参考依据。若盗窃所得金额超过了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这一量级,便可以判定为“
数额巨大”情况,面临的
法定刑事判罚应是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的
罚金。当盗窃财物总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时,便可归类为“
数额特别巨大”,此时的刑期将长达十年以上,且可能涉及全部财产的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