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所背负之
债务,子女是否有义务为之偿还?具体情况可视乎以下因素而定:
首先,依照常规,按照现行的法律
法规,父母在世时所欠的债务,子女通常无须承担偿还责任。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年满十八岁的成年人均享有
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论父母还是子女,均无需为对方偿还债务;
其次,父母的债务应由他们自身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子女并没有此项义务。
然而,当父母离世后,若留下了遗产且同时存在债务,那么子女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答案同样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
债务人离世,则可用其遗产来偿还生前债务,但需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
此外,在执行
遗嘱赠与时,亦不能影响到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税费及债务的清偿。
最后,若
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则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可免除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
法定继承又有
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