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
刑事案件之一。若有涉案者犯下此项罪行且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可能还须承担
罚金。对于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况,相关单位将会面临罚款的惩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的
直接责任人员,亦需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
处罚。那么,如何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构成要件?
首先,从
犯罪主体角度来看,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所有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甚至连单位都可以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
其次,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也就是说,
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而且这种行为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产生损害,但却依然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危害结果发生。
另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这其中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晓的情况,也应该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的情况。
再次,从犯罪客体角度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无疑会破坏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从而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