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用
暴力手段侵犯他人体质,导致无辜者的肋骨部位断裂达到三处,这位不幸受害者因此而遭受了严重的
人身伤害,在此情况下,为了得到有效地救治和恢复健康,他们不得不支付各种所需的医药费用并因为无法正常工作而失去不少的收入来源,这其中包括了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这些损失,
赔偿责任方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