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内之行为,而构成
欺诈则需具备
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若
当事人仅以其他名义进行借款活动或在取得借款后产生
非法行为企图,皆不足以被定性为非法占有,亦非
欺诈罪所包含之情形。换言之,欺诈罪本质上是基于欺骗这一核心
犯罪事实行为展开的,其终极目标在于达成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之目的。故而,单纯的借款行为并不构成欺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