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行贿受贿罪中如何判断是否退还
赃款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审慎辨析:
首先,若
行为人在成功
受贿之后,出于种种复杂的原因,选择将赃款如数归还,这并不影响对其定罪的判定,因为
行贿者和受贿者均已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但此种情况可作为
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其次,若受贿者在接受贿赂之初并无受贿意图,仅仅是暂时保管
赃物,并在得知真相后迅速将其返还,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然而,行贿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