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人群属于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范畴: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双目失明或听力残疾且口不能言的人士;尚未完全失去辨识或自控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以及年龄在12岁至16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
然而,对于年满16周岁的个体而言,其所实施的任何
犯罪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