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进入到人民检察院审查
逮捕阶段后,就不再存在所谓“
保外就医”的情况了。尽管人民检察院已经
批准逮捕,但在未经法院审判确认其罪行之前,涉案人员仍然被视为
犯罪嫌疑人,而保外就医的适用对象则是已定罪并正在服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也称为
监外执行罪犯,是指在服刑期间因患严重疾病而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