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通常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且须由人民检察院向被告人依法
提起公诉。依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
从业人员,若滥用其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相应
罚金;而数额重大者,则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更高罚金。职务侵占罪的
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后,将不再予以追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若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情况,可依据以下不同情节在相应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达到
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
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