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明确两个概念:诈骗罪和侵占罪。诈骗罪属于重罪范畴,属于法定的
刑事公诉案件,而侵占罪则是属于自行
起诉性质的案件。
其次,两种罪行在根本上存在着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侵害客体方面的差异性。
具体来说,诈骗被告的
犯罪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样化的财物,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要件之一就是,被告人必须对
受害人实施了欺骗行为;
然而相比之下,侵占罪的侵害对象则仅仅局限于那些被他人合法占有、代为保管或者
遗失物、
埋藏物等特殊类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