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
透支信用卡达到人民币五万元的行为,被视为构成“
数额较大”的
信用卡诈骗罪
刑罚范畴,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具体到
定罪量刑标准,可判处持卡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承担相应的经济
处罚,
罚金金额在人民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信用卡诈骗罪”,乃是以不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违反
信用卡管理
法规,通过使用信用卡进行
欺诈性活动,从而获取大量财物的
违法犯罪行为。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