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那些身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团体的雇员,如果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经授权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转移用作自需之用或是借与他方的行为,那么只要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被视为
犯罪提起
追责:
1.调拨本单位资产的数额在1万元到3万元以上,并且资金已被占用超过了3个月还没有归还原处;
2.将本单位资金私自调拨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用于投资和盈利性目的;
3.随意支配本单位资金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未经许可的
违法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