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并非由监察委全权处理,而是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
管辖。当接到
报案、控告、举报以及
自首等材料时,公安机关应依据其职权范围,对这些资料进行迅速且严格的审查。若经审查后,发现存在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
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便应当立即予以
立案;反之,若审查后认定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微不足道,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公安机关将
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