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时,其法律追诉
有效期为五年;若判处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
追诉期限为十年;若处以十年乃至更长时间有期徒刑,其
诉讼时效需延长至十五年。
此外,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和
死刑者,其法律追诉有效期为二十年。如在二十年后仍觉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