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事者欲寻求借款的偿还,唯一合法途径便是诉诸于人
民法院,且法院有权依据案件情况作出缺席审判。一旦法庭裁决宣告之后,
借款人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话,
债权人便可请求将
债务人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如此一来,法院便有权力对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冻结其相应的存款。
同时,
债务方也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等交通工具。因此,唯有通过法律
诉讼这一途径,才能够有效地
追讨欠款。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