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以
帮信罪名义获取的盈利达到人民币1万5千元的情况,已被视为
违法所得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严重情节,从而构成帮信罪。此类案件一般会被判决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
拘役,同时需进行
罚金处罚。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话,则需要对涉案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并且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
责任人进行
刑罚处罚,处罚形式通常也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且也要进行罚金处罚。
然而,如果此
犯罪行为兼具其他
犯罪特征,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刑事责任。
在帮信罪的认定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
法人;
其次,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上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严重的支持。
关于
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第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第
二,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
第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
第
四,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
第
五,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继续从事相关犯罪活动的;
第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第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