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所说的
盗窃罪,其本质特征是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多种手段进行盗窃,即实施的是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是具有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公私财物这五种方式。作为最古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
犯罪类型,盗窃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私有制产生的时期,几乎与私有制的起源时间相同。这种
犯罪行为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其侵害的对象,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这些被侵害的财产都是动产,但是,如果这些财产是附着于不动产之上,并且能够与不动产相分离的,比如,田地里的农作物,山林中的树木,以及建筑物上的门窗等等,同样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
此外,像电力、煤气这样的能源资源,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
在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它主要表现为
行为人采取秘密手段,
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是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盗窃罪的主体,它是一般的主体,也就是说,只要是年满16周岁,同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对盗窃罪主体的修订,是本次
刑法修正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按照原来的刑法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
未成年人,如果他们犯有惯窃罪或者是重大盗窃罪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然而,随着相关规定的废除,这个规定也随之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
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