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归属于
违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类别之中。
2、违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主要是针对妨碍国家机关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有序管控活动,破坏社会原有稳定运行秩序,
情节严重程度达到一定界限的
违法行为。这类违法行为主要包含了阻碍国家行政部门、
司法机关以及诸多涉及社会事务的相关管理机构的正常工作和运转。
此外,如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在实施过程中导致了受害方财物受损,就有义务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
经济赔偿。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受害方若因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他们有权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当受害方不幸离世或失去
行为能力时,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家属也同样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涉及到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同时,亦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可以采取
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方带来了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那么在被告人承担
刑事责任的同时,并不影响受害方对被告人提出
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索。如果符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反之,如果不满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或者不愿采用此种方式,则可以单独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以
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那么民事案件将由法院暂时
中止审理,直至刑事案件审结之后再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