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明确规定,针对涉嫌
交通肇事而被
追究责任的
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应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进行全面
调查取证工作。在侦查程序完成后,公安机关须将相关案件材料以及收集到的相应
证据文件一并移送至当地人民检察院,由该机构以
公诉人的身份向审判法院提起正式的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