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于
盗窃罪的
追诉时效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取决于
犯罪行为人所涉及的
犯罪情节类型。概括来说,存在四类情况:
1.对于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盗窃罪案件,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2.若罪犯被判决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罪,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3.如果罪犯被
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
4.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盗窃罪罪犯,其追诉时效将持续二十年之久。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