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丈夫采取
暴力手段、威胁或用其它不当方式,硬逼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行为,同样可能触犯
强奸罪这一实质性的
犯罪规定;
然而,一般情况下这类事件通常被视为私人
诉讼案件,受害方若未主动向相关部门举报,警方将不予主动干预;然而,针对某些情节格外恶劣的个案,如丈夫持续采用暴力形式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关系,导致妻子身心遭受重创等严重后果,这时公安机关将会主动介入调查处理。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