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强奸罪的案件,并不适合适用
缓刑制度。因为缓刑制度仅限于对那些被法院依法判处为短期剥夺自由刑期(
拘役)或较轻
刑罚(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实行。而强奸罪作为一种性质较为恶劣、情节相当严重的
刑事犯罪,其
量刑起点便落在了三年以及三年以上的
法定刑期。因此,在实践中,强奸
犯罪很少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