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行为主体必须是担任特定职务者,
其次,其行为方式需包含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转移1至3万元以上的公款或私有资金,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归还原资金原本所有方;
其次,如果
行为人是出于谋取个人利益的动机,那么其所挪用的金额只需达到1至3万元以上即可构成
犯罪;
最后,若行为人是为了实施非法活动,则其所挪用的金额需要在5000至2万元以上才能被视为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