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罪犯满足了相应的
减刑条件时,便有可能获得
减刑。基于此,对于犯有强奸罪的罪犯,只要达到规定的条件,通常都能够得到减刑,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其被判定为终身监禁,则不在此范围内。对于那些被法院判决
拘役、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若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教育改造活动,确有决心痛改前非并取得明显进步的,或者表现突出,有显著
立功事迹的,均可申请减刑;若有
重大立功表现者,更应予以减刑。
《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
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