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之明确规定,对于那些
主动投案自首的
犯罪分子,国家有权对其依法予以从宽或者
减轻处罚;尤其是在
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考虑完全免除其
刑事责任。因此,对于
自首者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恰当区分和处理。对于那些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