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开设赌场罪,如果仅仅是负责看守场地的人员,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被判定为该罪行的
从犯,并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处罚。
然而,若
行为人是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进行赌博
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服务、通讯设备、费用结算等直接协助的,则应按照
赌博罪的
共犯来进行处理和审判。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