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
聚众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则更为严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
行为人通过提供场地与赌博工具,实施了严重的行为。在判定此种行为时,我们需要全面考量行为人对于场馆的掌控能力、组织的严密程度以及赌博活动的规模等多个方面。绝不能因为赌场地点的转移就简单地将其归类为
聚众赌博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开设赌场
犯罪的持续时间更久,所引发的恶果也更为严重,因此被视为
刑法中的独立
罪名加以惩治。而
赌博罪则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职业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样会受到
法律制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