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有意申请取保候审,需知这并非易事且通常难以获得批准。
然而,若能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则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1)如有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之可能者;
(2)既可能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之
刑罚,又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者;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者;
(4)在
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