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故意制造并散布不实言论以进行诽谤,那么他们可能会触犯
诽谤罪,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资格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
赔偿请求。当公民的
人身权利因为
涉嫌犯罪行为而受到了侵害,或者其财物遭到了罪犯的破坏和摧毁,那么他们就具备了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来主张
经济损失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
受害人是由于
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精神上的伤害,那么他们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
民事诉讼时,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的诉求,通常不会得到人
民法院的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
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