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
拘役期限为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最长可达六个月,最短则仅需一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在判决执行之前已进行过的
羁押天数,应当以一日折抵一日的刑期进行相应的扣除。而在
拘役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被判此
罪名的罪犯在每个月内可享有回家探望家人一至两天的权利;若参与了一定的劳动工作,亦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待遇。
《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