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前往房管局进行房屋信息查询,请带
上户口簿、
身份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若仅凭
结婚证查询,则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出席现场,并对各自名下的房地产情况进行独立查询;若办理者为单身人士或者
离异人士,还须额外提供近年来由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
单身证明或者
离婚证书)。在抵达房管局服务窗口后,将上述材料交与工作人员,即可获得关于房屋信息的详细查询证明。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履行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业务,但必须向其提供
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作为辅助资料。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
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
死亡证明材料、
遗嘱或者全部
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
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