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
危险驾驶罪的判决通常会判定为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的惩罚。所谓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涉及到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出现诸如追逐竞驶、
醉酒驾驶等违反
交通规则的行为。此外,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人员,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
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样也将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可能因此而受到拘役和罚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