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轻微受伤的案件,应由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管处理;
2. 涉及重大伤害等级以及因伤害导致人员死亡情况的案件,则由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部门承担
管辖权责;
3. 若伤势情况不明且难以确定具体的管辖权限,则应由
首先接手该案并展开调查的部门先行办理,直至完成伤势鉴定后,再依据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将
案件移交至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4. 若在管辖权方面存在异议或争议,应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
指定管辖。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