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相关条例,对于涉嫌从事
危险驾驶活动的
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罚款等
刑罚。所谓“
危险驾驶罪”,则特指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存在的诸如竞相追逐竞赛、过度饮酒后驾驶等危及公众安全的
非法行为。此外,如果有任何人在从事校车服务业务与运输乘客的工作中,其实际载客人数严重超出了额定标准,或者在
机动车行驶速度方面严重超越了规定的最高
限速,甚至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这些都将被视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同样可能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款等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