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
挪用资金罪名成立之后,其涉及的还款责任依然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
犯罪行为人通过
违法手段获取的任何财务资产,都应予以追回或勒令归还;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进行返还;而对于
违禁物品以及用于
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依法予以没收。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