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受贿罪之案件在法定条件下可适用于
缓刑制度。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被告人因为受贿罪而被裁定处以
拘役或期限为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且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具备真诚悔过之心,无再次
犯罪之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便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其次,对于其中年龄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考虑宣告缓刑。
《
刑法》第七十二条
【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