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在特定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免诉处理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当
犯罪嫌疑人实施
盗窃公私财产数量较大的
犯罪行为后,如果其能够真诚地表示认罪、悔罪态度,在法定期限内主动退还
赃物或
赔偿损失,并且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者,即便情节较为轻微,检察机关仍可依法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
第
一,犯罪嫌疑人具备法定
从轻处罚情节的;
第
二,犯罪嫌疑人并未实际参与
分赃活动,或者所获取的
赃款赃物相对较少,同时也并非该
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
第
三,被害方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的;
第
四,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其他特殊情况。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
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
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三)
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