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化性
抢劫犯罪中,存在以下三种具体情境:
首先是实施了
盗窃行为后,为了隐藏不义之财或是抵制
逮捕并销毁
犯罪证据,进而采取现场
暴力或以暴力相恐吓的手段;
其次是在实施诈骗行为之后,同样为了掩盖
赃物、抵抗逮捕以及毁灭罪证,选择在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最后是在实施抢夺行为过程中,为了掩盖赃物、抵抗逮捕以及毁灭罪证,选择在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