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乃是在
犯罪集团中的发挥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之犯罪分子。换言之,就是犯罪集团建立之发起人、
犯罪活动计划的起草人、犯罪计划的执行人或是在幕后策划、或在现场指挥之人;而在
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或者提供辅助作用者,则可称之为
从犯。广为人知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设立和运营赌场,提供博彩的设施与器具给他人在该场所参与赌博,而自身则从中获利的行为。
然而,对于该罪行的客观认定标准有严格的限定,即必须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的方能被视作
符合条件。如果是以营利为唯一目的,或是招集众多人员参与赌博乃至将赌博作为职业生涯者,那么将会面临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