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盗窃罪的
赔偿,需根据
犯罪嫌疑人所盗取的财务以及其对
受害人造成的实际
经济损失来确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有权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承担物质损失的
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仅限于物质损失的赔偿,并不包含
精神损害赔偿。尽管如此,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被告人因为盗窃行为而面临
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也无法以此为由逃避其应尽的
民事责任。作为受害人,无论被告人是否已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均有权要求被告人归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若被告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受害人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对于
犯罪分子通过
违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还。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立即予以返还。对于
违禁品及用于
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与
罚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