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对于那些因
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
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嫌疑人,若其同时满足如下几个条件的话,那么他们是可以被宣告
缓刑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年纪还未满18岁、正处在妊娠期的女性以及年龄超过75周岁以上的人群,则必须要依法宣告缓刑:
首先,是其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
其次,是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对悔过有着真诚的态度,
再次,他们没有任何再犯类似案件的可能性,
最后一点就是,他们宣誓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授予缓刑之裁定,可依据
犯罪现场情况,同时决定暂时禁止该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进出某些规定的区域、场所,与某些特定的人员进行密切接触。凡经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他们被判处了
附加刑,那么这些附加刑照样需要执行。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