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性质认定如下:
首先,从其侵犯的客体来看,本罪的侵害对象乃是复杂客体,不仅涉及到社会公众个人或单位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同时还对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其次,从其客观方面来看,
行为人须实施
非法集资的行为方能构成本罪。
再次,从其主体资格来看,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
法人组织。
最后,从其主观心态来看,本罪的主观方面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而来的资金占为己有的意图。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