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的
刑事司法实践中,关于采取
保释候审措施的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以内。
2、在中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 人
民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保释候审时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3、在
监视居住方面,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若认为具备了特定法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对他们实施保释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