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拥有获得
无罪释放的机会。
然而,要实现这一可能性,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条件。取保候审并非定罪
量刑的最终决定,它仅是对
强制措施的一种调整与改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后续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他/她将面临被重新
逮捕的风险。至于最终的审判结果,即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
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决。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