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法定刑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及
拘役幅度内的
量刑起点以及
基准刑的相关规定如下:如果
行为人利用职权之便,
非法侵占其所在公司或机构的财务财产,
涉案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的所谓“
数额较大”起点时,那么我们可以将量刑的起点设在三个月的拘役至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之间。在此基础之上,若
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则可再予以一个月的刑期增益,以此来确定基准刑。
对于法定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的量刑起点以及基准刑的相关规定如下:如果行为人利用职权之便,非法侵占其所在公司或机构的财务财产,涉案金额达到十万元人民币的所谓“
数额巨大”起点时,那么我们可以将量刑的起点设在五年至六年的有期徒刑之间。在此基础之上,若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则可再予以一个月的刑期增益,以此来确定基准刑。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