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问题,具体的
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案情进行详细剖析。若案件经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其中包括了
缓刑处罚,那么缓解期内对于先前所缴纳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和比例将有所不同。若在前期的
取保候审期间未曾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则在
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应当全额或者部分地予以退还;反之,若存在
违规行为,则可能面临
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没收,而无法获得全额或部分的退还。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