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通常需要由公安机关的相关负责人签署批准手续。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需向
犯罪嫌疑人口头或者书面地传达关于《
取保候审决定书》的信息,要求其进行确认并签章,同时,必须提醒他们在此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到了
期限届满之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会将
保证金如数归还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且会通知保
证人解除
担保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