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所对应的期限应自当日起算。
2、在实践中,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对其进行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能超过六个月。同时,若查明涉案人员不必再承担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时间已达到法定的最长周期,那么应当立即解除对有关人员的取保候审职务。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