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规定,
危险驾驶罪的
追诉时效被设定在五年内,若触犯此项
罪名的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
拘役和
罚金的
刑事惩罚,并且因刑
法规定惩罚最严苛的
刑罚为不满五年的
有期徒刑,故而其对应的追诉时效也恰恰是五年。因此可以得出,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确实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