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因缺乏充分的理解与认识而无法明确其主观上是否存在
犯罪意图,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该行为人依法不应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也不会面临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入狱服役的风险。
然而,若有足够的
证据可以证明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之前已经明确知晓其行为将会带来的潜在危害,那么即便有相反的证据试图证明行为人对此事毫不知情或存在误解,也不能否认其已构成“
帮信罪”的事实。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